離婚後侵害配偶權告得成嗎?看前任如何反擊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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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侵害配偶權告得成嗎?看前任如何反擊小三!

2021-06-01



對配偶婚姻感情的誤解,可視為侵害配偶權的配偶權利


使無辜一方遭受侵害配偶權。侵害配偶權利是否有精神損害賠償?小編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請閱讀以下文章了解。精神損害賠償是指民事法律制度要求侵害配偶權人對其人身權利受到非法侵害、個人利益受到損害,通過財產賠償給予救濟和保護。精神損害後果應由財產承擔。

侵害配偶權是民事主體的個人利益遭受的損害。

對於這種侵害配偶權能否在經濟上得到賠償,是否需要進行財產賠償,學者們眾說紛紜。筆者對精神損害賠償持積極態度,認為精神損害賠償有利於減輕受害人的精神痛苦。二是有利於教育人們守法,懲治侵權者。三是有利於社會安定團結,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利於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水平,維護社會秩序。

從理論上講,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法律性質首先是補償性的。

侵害配偶權賠償與財產損害賠償在本質上沒有區別,即不能恢復原狀的,以賠償方式解決。因此,賠償是以損害為前提的。二是舒緩。精神補償的目的主要是安慰受害者,消除精神痛苦,治愈內心創傷,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再次是懲罰性的。對支付賠償金的侵權人具有懲罰作用,這種懲罰可以阻止和減少對人身權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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